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 江苏省高新技术(后备)企业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4-08-13 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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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入园企业:
根据省科技厅制定的《江苏省高新技术(后备)企业管理暂行办法》(苏科高〔2012〕35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14年度江苏省高新技术(后备)企业(以下简称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我省注册成立的居民企业。
二、申报时间
惠山区申报截止8月25日。
三、申报程序
1、企业申报。凡申请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本着自愿的原则,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向企业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登录省科技厅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www.jskjjh.gov.cn)填报《江苏省高新技术(后备)企业申请表》(见附件1)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与申报表所填内容对应,并按装订顺序逐页编制总目录、分类目录和页码(具体要求见附件2)。
2、地方初审。县(市)范围内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由县(市)科技主管部门进行汇总上报。
3、材料报送。企业的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送至惠山区科技局高新产业科刘剑虹处(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政府7号楼411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对经认定的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在政府项目安排和政策落实方面予以重点支持;在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时,与按照国家新标准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立项时享受同等待遇;集成各类科技资源,培育其尽快成长为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规定条件的企业。
附件:1、江苏省高新技术(后备)企业申请表
2、申报材料要求及装订顺序
3、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发文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