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惠山区人才发展资金申报通知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7-02-08 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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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6年度惠山区人才发展资金申报现已开始,具体通知如下:
一、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人才生活补贴
具有全日制博士学位的,给予5万元补贴,分5年支付,每年支付20%;具有全日制硕士学位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补贴。
二、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引进博士后研究人员资助
励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引进博士后研究人员,对进站博士后给予5万元补贴
三、企业引育具有高级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才补贴
本区企业从市外(不含江阴、宜兴)引进的或企业内部培育的,具有高级工程师(国家职称)以上,给予5万元生活补贴,由本区企业培育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补贴。
四、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资助
国家级、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别给予20万、10万奖励,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升级为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增发10万元资助。
五、引进省级以上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技术能手获奖者、获得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的参与人员等的补贴
给予3万元资助
六、引进具有技师以上资格的高技能人才补贴
给予3万元资助
七、引进国家“千人计划”人才奖励支持
给予5万元资助
八、取得国家职业资格一至三级证书人员及所在企业奖励资助
对以本区企业为主体进行培训后新取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一至三级证书, 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区社会保险统筹的人员,经区劳动主管部门认定后,由区人才发展资金对获得一级证书人员给予1000元、二级证书人员给予800元、三级证书人员给予500元的奖励,并对其所在单位分别给予1000元、800元、500元的资助。
九、发明专利获得者奖励支持
凡本区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申请的发明专利,技术含量高、创新价值大,为企业带来较大经济效益,相应产品年度销售在1500万元以上的,经择优评定后,授权当年给予每项8000元的一次性专项奖励,一人获多项发明专利的,最高奖励15000元。
十、赴境内外参加专业知识培训经费资助支持
区级政府组织选送的各类人才到境内外参加专业知识培训,区人才发展资金给予国内培训每人1万元、境外培训每人2万元的经费资助。
十一、对引进外籍专业技术人才的用人单位,给予补贴
2016年1月1日以后我区引进的具有15年以上相关科研开发、技术应用、管理工作经验的外籍专业技术人才且全年服务时间30个工作日以上,给予人才所在用人单位每个工作日500元补贴。
本方案中所指企业引进人才,如没有特殊表述,均指2015年7月1日以后从区外引进的人才,截止日期:2017年3月10日。
联系人:周蕾,电话:83588689-8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