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7-04-07 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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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关于申报2017年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一、项目类别
1、重大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2、创新和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3、重大应用示范工程项目。
4、股权投资项目。
二、支持方式
(一)无偿支持
1、投资补助:补助资金比例上限为项目总投资的20%,总额原则不超过2000万元。
2、贷款贴息:对使用金融机构贷款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以其在建设期内所发生的银行贷款利息为基准,给予50-100%贴息补助。贴息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二)有偿支持
有偿资金使用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采取股权投资、优先股、可转债等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运作。
三、申报条件
(一)无偿补助类
1、2016年1月1日前在省内注册的独立企事业法人单位。
2、项目申报单位资产负债率低于60%。项目申报单位具有稳定的研发投入机制,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超过2.5%,优先支持建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的单位。
3、项目属于《规划》重点支持领域和范围。项目总投资原则上在5000万元以上。
4、项目具有较好的技术基础,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可填补国内空白、替代进口或突破国外专利和技术封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具备科技引领和创新驱动能力,代表中长期经济发展方向和技术进步方向。
5、项目建设方案可行,有明确的技术服务和目标产品,市场潜力大,项目实施后可提供行业公共服务,或形成批量生产销售和重大示范应用,能够带动形成相应的产业集聚,完善产业链配套,做大做强产业集群。
6、项目建设所需规划、土地、环评、能评、原材料供应及外部配套条件落实。
(二)有偿支持类
各地自主申报,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联合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专业管理机构推荐,市场化双向选择的方式。
如有疑问请致电数字园企服中心冯迪83588689-8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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