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通知】关于申报惠山经济开发区人才政策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7-10-25 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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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尊敬的入园企业:
为帮助企业引进、培育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鼓励企业加强人才工作,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于今年制定颁布了《引导、鼓励企业引进和培育人才实施意见》,经研究,今年第二批申报时间截止至2017年11月10日。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报对象:
企业在开发区范围内注册,通知中凡涉及到新引进均指在2017年1月1日后首次引进至开发区内工作。
二、申报类别
1、国家“千人计划”人才、省“双创计划”团队及人才:给予培育企业50万元/名一次性奖励,分2年拨付;给予引进企业20万元/名的一次性奖励,分2年拨付。
2、引进和自主培养高技能人才:高级工分别给予企业和个人每年2000元、技师分别给予企业和个人每年5000元、高级技师分别给予企业和个人每年10000元的奖励,连续奖励3年。
3、引进和自主培养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分别给予企业和个人每年2000元、副高级职称分别给予企业和个人每年5000元的,正高级职称分别给予企业和个人每年10000元的奖励,连续奖励3年;获得其他类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给予10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4、引进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对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按个人对地方财力贡献,给予企业一定额度奖励,连续3年,每家企业不超过5人。
5、人才到开发区创新创业:硕士、技师、副高级职称人才一次性安家补贴10万元,博士、高级技师、正高级职称人才一次性安家补贴20万元。
6、员工专业技能培训:培训员工累计10人以上的,给予企业培训费50%的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7、人才招聘活动:参与由开发区及上级政府部门组织的市外国内人才招聘活动的企业,补助参与企业1名招聘人员差旅费用。
三、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0日
详细文件及申报表格见数字园企业群共享(104718414)附件,申报材料请交至清华创新大厦A205赵玉莲处,联系电话:83588689-8114。
企业服务中心
2017.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