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无锡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来锡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锡政发〔2020〕12号)文件精神,来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们可以在租房、创业、交通等方面享受补贴和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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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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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象范围
1.在锡各类用人主体引进并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在锡科研院所引进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含海外留学和港澳台毕业生),或在校获得技师(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
2. 在锡各类用人主体(不含实施或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引进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全球高校排名前100强或所学学科排名前20强的海外优秀留学生(不含中外合作办学)(每年根据QS和THE高校排名修订学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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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贴标准和期限
本科(技师)每年1万元、硕士每年1.5万元、博士每年2万元,累计支持两年。全球高校排名前100强或所学学科排名前20强的海外留学生按上述标准累计支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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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补贴申请
在“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首页(hrss.wuxi.gov.cn)办事大厅注册账号并登录,根据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诚信承诺书的扫描件或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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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享受方式
按月审核、核算,按季发放至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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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方式
1.租房补贴申领政策咨询电话:0510-82411319,0510-12333。
2.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咨询电话:0510-82719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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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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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象范围
在锡各类用人主体(不含实施或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引进的毕业于全球高校排名前100强或所学学科排名前20强(不含中外合作办学)的海外留学应届学士、硕士、博士毕业生,由所在单位在本市市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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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贴标准
一次性生活补贴标准为学士1万元、硕士2万元、博士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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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补贴申请
1.在“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首页(hrss.wuxi.gov.cn)办事大厅注册账号并登录,根据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学位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以及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扫描件或照片即可。
2.申请人在申请生活补贴时须在本市市区就业创业,由所在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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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补贴拨付
审核通过后,补贴一次性发放至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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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方式
无锡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市人才服务中心)人才服务部:0510-82411319,0510-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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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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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业补贴及租金补贴
1.对象范围
毕业5年内的海内外高校毕业生。
2.补贴标准
给予6000元的一次性开业补贴(创业补贴),三年内每年据实给予上限为1万元的创业租金补贴。
3.申领方式
按照《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锡政发〔2017〕342号)和《关于明确创业扶持资金申领审核操作办法的通知》(锡人社发〔2018〕113号)文件规定进行申领。
4.联系方式
无锡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创业指导部:0510-85017141,0510-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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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持
1.对象范围
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锡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入选“太湖人才计划”创业领军人才的。
2.补贴标准
给予最高300万元项目支持。
3.申领方式
按照《关于实施“太湖人才计划”升级版2.0打造国内一流具有国际影响力人才发展高地的若干意见》(锡委发〔2018〕52号)和《关于印发<“太湖人才计划”人才项目评审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锡人才办〔2019〕7号)进行申请和认定。
4.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科技人才服务处:0510-8182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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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才贷”支持
1.对象范围
无锡市内注册、生产经营活动合规合法、符合国家产业、行业、环保、安全政策的人才创业企业,入选“太湖人才计划”。
2.贷款标准
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人才贷”支持。
3.申办方式
根据《关于实施“太湖人才计划”升级版2.0打造国内一流具有国际影响力人才发展高地的若干意见》(锡委发〔2018〕52号)和《关于印发<“太湖人才计划”人才创业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业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锡金监〔2020〕27号),符合条件的人才创业企业通过“无锡市现代产业发展资金申报和服务平台”注册,完善企业相关信息,提交备案和贷款申请。
4.联系方式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银保处:0510-81820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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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锡应聘和科研实践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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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象范围
应邀来无锡市参加招聘和科研实践活动的外地高校在校研究生和湖北高校在校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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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贴标准
给予最高1500 元的一次性交通补贴、380元的一次性住宿补贴和200元的一次性用餐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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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享受方式
各受邀高校组织本校优秀大学生报名参加活动。活动结束后,无锡人社部门确定补贴发放名单和补贴金额,将资金拨付到在校大学生个人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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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联系方式
无锡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市人才服务中心)大学生就业促进部:0510-8241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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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文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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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象范围
2020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或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海外留学归国应届毕业生),毕业两年之内来无锡各类用人单位工作或自主创业,由单位在无锡市新增社保缴费记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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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优惠措施
来锡当年度起可享受为期一年(时间从在锡工作缴纳社保后起算,相关服务生效时间以收到短信提醒为准)的以下支持:
1.通勤优惠:一年内,每次乘坐地铁不论里程,均按2元/次扣费;若只乘坐2元的距离,可选择智能扣费方式享受1.9元的优惠价;如遇低于1.9元的优惠活动,按更优惠的价格结算。
2.免费游园:本人刷身份证可一年内无限次游览我市公办园林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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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享受方式
毕业生无须申请。从2020年7月1日起,每季度末通过大数据比对,对2020年起来锡就业创业的应届毕业生进行信息导出、条件确认,通过“灵锡”APP或短信告知的方式通知毕业生享受为期365天的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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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联系方式
无锡市国际人才交流服务中心:0510-82822530。
PS :贯彻国务院对湖北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特殊支持政策精神,在一定时期内对湖北地区高校毕业生来锡就业创业给予政策倾斜。
联系人:数字园科技服务部 周蕾
联系方式:0510-83588689-8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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