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通知 | 千企升级企业入库、2020年度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2017年度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复核开始啦!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20-10-21 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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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升广大中小企业专业化水平,推进实施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根据《江苏省千企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 年)》,省工信厅将组织开展千企升级企业入库和 2020 年度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以及 2017 年度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类别和条件
(一)千企升级企业入库申报推荐
1、制造类:属于13个先进制造业集群内企业;拥有主导产品的自主知识产权;拥有2项以上有效专利(发明或实用新型);主导产品营收占总收入40%以上;主导产品(服务)占有率位居国内同行业前列,或与龙头大型企业形成协作配套关系;近三年营收平均增长率5%以上或平均营业利润率5%以上。
2、创新类: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四新特点;拥有1项以上有效专利(发明或实用新型);创业核心团队具有较好的专业背景;具有高成长潜力。
(二)2020 年度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
申报企业在江苏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和信用状况良好。具体申报类别和需满足条件如下:
1、专精特新产品
2019 年,申报产品的销售收入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 60%以上,拥有 2 项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或具有专有技术,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同类产品领先水平,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位居国内前十位。
2、小巨人企业
(1)制造类:2019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5000 万元以上(含5000 万元),或利税总额 800 万元以上(含 800 万元),主导产品(服务)市场占有率位居国内同行业前五位;近 3 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 10%以上或平均营业利润率 10%以上;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建立市级以上研发机构,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不低于 3%。
(2)创新类:2016 年(包括 2016 年)后成立的四新模式(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创业创新类企业,拥有原创技术或产品,且具有高成长潜力。
(三)2017 年度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复核
2017 年度被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自愿进行申报复核,原认定专精特新产品复核“专精特新产品”,原认定科技小巨人企业复核“小巨人企业(制造类)”。复核类别和需满足条件如下:
1、专精特新产品
2019 年,原被认定的专精特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 60%以上,拥有 2 项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或具有专有技术,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同类产品领先水平,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位居国内前十位。
2、小巨人企业(制造类)
2019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5000 万元以上(含 5000 万元),或利税总额 800 万元以上(含 800 万元),主导产品(服务)市场占有率位居国内同行业前五位;近 3 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 10%以上或平均营业利润率 10%以上;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建立市级以上研发机构,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不低于 3%。
复核通过的企业将被重新公告,不申报复核或复核不通过的企业的认定资质将不再有效。
二
申报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企业登录“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smejs.cn),点击飘窗“千企升级申报填报说明”,严格按“填报说明”流程和步骤,逐一填报。所有企业都需先注册成为平台用户,后进行入库申报,并等待审核通过。入库申报通过完成后,企业可进入相应的子系统入口进行申报推荐和申报复核,并按“填报说明”和申报要求在平台上传完整材料。
三
截止时间
千企入库:省厅截止11月30日
省专精特新小巨人:省厅截止11月6日
政策服务部门:
数字园科技服务部
0510-83588689-8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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